事实上,中共不只要求中外合办高校设立党单位,甚至连海外大学也尝试成立党支部。本台20日引述大连理工学院消息报道,大陆有7名访问学者已经在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成立党支部,打正招牌吸纳新成员。
金融时报报道指出,中外合办高校的党委书记将等同校长,有权加入校董会,并影响大学高层人事聘用、财政预算分配等决策权。不少中外合办大学的校董会通过决策时需全体成员一致赞成,而党委书记加入董事会后能够投票,等同握有重大决策否决权。报道指相关命令由负责任命高级党政官员的中共中央组织部起草。
国务院2003年颁布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容许海外院校与中国合作办学,至今有逾,000项合办教育项目。报道引述消息人士称,中共的命令改变了游戏性质,对学术自由预示了不利后果。据中国法律,中外合办大学被视为独立法律实体,内地及外国合伙人分别持51%及49%股权。
网媒立场新闻据大陆《本科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名单》指出,香港本来最少有3间大学在内地成立院校,包括中大与深圳大学合办“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院校、科大在西安市设立“西安交通大学西安交大 香港科大可持续发展学院”及浸大在珠海市设立“北京师范大学 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科大回覆上述项目早已结束。中大截稿前未有回覆,浸大则交由浸大联合国际学院回应,目前尚未回覆记者查询。
报道引述两名消息人士指,中国当局推出指示,要求这些合办院校让党委享有等同校长的地位,并且有权加入学校的董事会或理事会(Board of Trustees)。报道引述知情者担心,新措施是改变了游戏规则,或会对学术自由造成影响。该指令是由中共组织部草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