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一名天主教神父与人权积极分子批评印尼国会通过的一项新刑法。该刑法禁止婚外性行为,违者最高可被判处一年监禁。
印尼的刑法可追溯到荷兰殖民时代,过去几十年来一直备受争议。尽管遭到民间社会的广泛反对,但印尼立法者最终于 12 月 6 日通过对其进行全面修改。
东努沙登加拉省弗洛勒斯哲学与创意技术研究所讲师、圣言会士马东 (Otto Gusti Madung) 神父称国会的决定是「维护公民自由权利,包括保障人类尊严的一次挫败」。
他说,此举是致力将宗教道德纳入法律一部分的做法。
这位哲学和人权教授说,两个人之间的性行为只能在结婚后进行,这是道德上的义务,这取决于他们所信奉的宗教。
他指出,然而,婚外性行为也是一个私人的道德问题,可以由有宗教或没有宗教信仰的人的个人道德考虑来解决,因此不应该由民法来约束。
马东神父向天亚社说:「当这种宗教道德被纳入刑事法时,国家实际上是在把宗教道德变成一个国家问题。」
他说,这显然相等于干涉公民的私人领域。他解释,性不同于杀人或偷窃。
他问道:「如果两个人都可以自由自主地发生婚外性行为,那么谁是受害者,谁是加害者? 」
他表示,只有在这种性行为「存在不平等的关系,没有得到关系中任何一方的同意,或者存在性剥削」的情况下,国家才应该介入。
他说,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才必须保护受害者的权利。
他警告说:「这里的假设是,宗教团体的虔诚会受害。但是哪种宗教呢? 因此,其解释将取决于执法者的解释。执法者的主观性为任意或滥用权力提供了机会。」
印尼国际特赦组织的哈米德 (Usman Hamid) 称这项立法「是对印尼 20 多年来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方面来之不易的进展的重大打击。
他说,印尼政府和众议院同意通过一项实际上践踏了许多人权的刑法确实令人震惊。
哈米德称,禁止婚外性行为「侵犯了国际法维护的隐私权」。
他指出:「这种『道德』条款甚至可能被滥用,用于将性侵受害者定罪,或针对性小众成员。双方自愿的性关系不应被视为刑事犯罪或违反『道德』。」
印尼前国会议员、东盟人权议员理事会成员孙达里 (Eva Sundari) 在一份声明中说:「维多多 (Joko Widodo) 政府起草了这些有问题的条款,并允许它们获得通过,这表明他未能兑现自己经常声称支持民主和人权的承诺。」
她说,印尼总统维多多至少可以在新刑法全面生效前的三年内,展开修改和司法复核的可能性。
政府和国会在回应民间团体的批评时,建议他们向宪法法院寻求司法负复核。
代表民间社会联盟的特里普特拉 (Adhitiya Augusta Triputra) 表示,宪法法院已经成为「一个废纸篓,其中的垃圾就是议会制定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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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Priest slams Indonesia ban on sex outside marriag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