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蒂冈电台讯)圣座新闻室9月8日上午召开记者会,公布并介绍了教宗方济各的两道手谕:《主耶稣温和的审判者》(Mitis Iudex Dominus Iesus)和《温良与慈悲的耶稣》(Mitis et misericors Iesus)。这两道手谕涉及天主教拉丁教会法典及东方教会法典中关于声明婚姻无效之诉讼程序的改革。
教宗首先解释颁布两道手谕的目的,强调伯多禄的继承人怀着拯救人灵的心肠向主教们提供这份关于婚姻无效之诉讼的文件。婚姻是“基督徒家庭的基点和起源”,因此这份文件的目的并不是赞成解除婚姻,而是希望加快有关的审理程序。
对于“数目众多的信徒”,教宗也怀有同样的心肠。这些信徒尽管渴望使自己的良心得到平安,却经常因身心上的距离而打消了求助于教会司法机构的念头。因此,在上次以家庭为题的世界主教会议上,主教们要求使“有关程序更迅速可行”,以免信友们期待澄清自己状况的心情被蒙上疑惑的阴影。
审理婚姻无效案的工作仍然走司法途径,而非行政途径,好能“在最大程度上维护神圣婚姻关系的真理”。为加速有关进程,对婚姻无效案的成立与否,如今只做一次判决,不再是以往的两次。
教宗指出,在婚姻无效的诉讼中也存在“缺乏信德的因素”,导致佯装同意或违背意愿的错误决定。教区主教是地方教会的法官,主教必须设立法庭。教区无论大小,主教都不可将审理婚姻诉讼的职责完全交托给公署办公室代办。
此外,倘若婚姻无效案被告一方有明显论据的支持,便需要增加一份较短的程序文件来补充现有生效的公文程序。在这种情况下,为保护婚姻不可拆散性的原则,主教应负起法官责任,将婚姻无效诉讼案与简式程序进行对照,因为主教是“天主教在信仰和纪律上合一的保障”。
教宗在手谕中恢复了向教省主教上诉的传统,以此体现“在教会内共议精神的特殊标记”。教宗也邀请各主教团必须怀着使徒的牵卦心肠来到散失的信友当中,尊重主教们在各自教会管理司法权。
教宗最后强调有关诉讼的程序应是免费的,因为如果教会在与救赎人灵有如此紧密关联的课题上向信友显示慷慨母亲的面容,也就显示出基督对我们众人无偿的爱。此外,婚姻无效诉讼案仍可向罗马圣轮法院提出上诉,以尊重极古老的司法原则,加固伯多禄宗座与地方教会之间的密切联系。
两道手谕原文阅读地址:
http://w2.vatican.va/content/francesco/it/motu_proprio.index.html#motu_proprio
教宗方济各大幅修改天主教婚姻规定
罗马天主教宗方济各星期二宣布大幅修改罗马天主教会审批解除婚姻的昂贵而复杂的程序。教宗宣布授权世界各地主教迅速审批解除婚姻的要求,取消了长期以来必须由教区法庭长时间审议的做法。教宗方济各的一名顾问说,大多数申请应在45天内解决。教宗的命令还说,根据教会规定,不得对夫妻寻求解除婚姻,收取费用。
教宗方济各重申天主教会有关婚姻永久性的传统观念,但他要求主教向离婚夫妇提供更多帮助。梵蒂冈法院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是梵蒂冈18世纪中叶以来对解除婚姻规定所进行的最全面改革,也是教宗对因婚姻破裂而痛苦绝望的成千上万的夫妻公开表示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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