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对二○一二年香港行政长官与立法会选举办法提出的政制改革方案,引起众多争议,政府为了企图说服市民接受方案,不断以一些行政会议成员及所谓专业人士拍摄宣传片,问责官员更纷纷落区硬销方案。笔者认为,我们最需要关注的是“功能组别”的问题,因此提出一些个人见解,希望教友和读者能对此核心问题作多些探讨。
“功能组别”是港英殖民政府时代遗留的问题。一九八四年,当时的港英政府发表《代议政制白皮书》,当时具体建议在一九八五年的立法局选举中,二十四名间接选举的议员当中,十二名是选举团(包括当时的市政局、区域市政局及区议会议员)选出,另十二名是功能界别选出,这是香港最初出现代议政制的选举模式,相比以往所有立法局议员全由港督委任,是跨前了一步。
现在二十六年过去了,香港人曾经历一九九一年直选,回归后亦已举行过多次立法会选举,已形成了一种选举文化,“功能组别”这种间接选举模式是否仍是必须呢?是否仍是适合香港现在的状况?政府表示现时还不是时候决定“功能组别”存废问题,但若真正有诚意落实二○一七年、二○二○年双普选,保留“功能组别”这样不公平的间接选举制度,实在难以令人相信如何能最终形成真普选的出现。
第一,立法会六十个议席当中,功能组别占一半,代表的选民只有二十二万多人,大部分代表是商家和专业人士,一般市民对这三十个席位根本没有投票权,他们以什么基础代表民意呢?另一半三十个议席是地区直选举产生的,代表的选民有三百多万,市民是可以直接参与投票的,占选民总数超过九成,相比之下,已可见地区直选的做法更能代表民意。
第二,政府的方案提出在功能组别方面增加五个区议会的席位,由区议员互选产生,这个做法其实只是沿用当年《代议政制白皮书》中由选举团选出的间接选举办法,时隔超过四分之一个世纪,还要香港人继续接受这种间接选举模式,政府又如何能让市民信服政制发展能“向前走”呢?
官员积极造势,拼命向市民宣传若政改方案再被否决,政制发展便会“原地踏步”。然而,从“建制派”与“功能组别”议员支持耗费六百六十九亿兴建高铁的议案,以及饮食界自由党议员张宇仁提出二十元最低工资建议,足以证明“功能组别”的议员只会为大商家的利益着想,若“功能组别”继续存在,只会造成政府继续向大财团倾斜,基层市民的利益被进一步剥削。
教会明确地表示“不该对某些个人或社团的权利,给予偏袒性的保护,以免他们从中得到特殊的好处。还有,政府也不应保护这些特权,因为这样做反而会妨碍人们完整地表达和自由地运用这些权利。”若望保禄二世,《和平于世》通谕。
可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晓阳甚至公开表态干预对普选的定义,并断言二○一二年没有普选具民意基础;另一名中联办小官员宣传文体部长郝铁川更放肆嚣张无理地恐吓,否决政府的便是“反对派”,不是“民主派”。这些中共官员的态度让我们清楚看到,中央政府根本不想让香港人自己决定自己的未来,当日所谓“港人治港”的承诺,已名存实亡。
回归十三年以来,很多香港政府的决策都有受到中央政府的影响,因为“功能组别”占立法会一半议席,使很多决定倾向亲建制的大财团,若这样的议会制度继续存在,或进一步被认可,我们手中选票的力量会变得更为无力,绝不是杞人忧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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