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汉枢机早前就中梵谈判发表文章〈从教会学角度展望中梵交谈〉(下称〈从文〉),代表梵蒂冈谈判团队的主流立场,香港传媒普遍用「袋住先」形容。〈从文〉没有这三个字,但末段确反映这思维。
其实,天主教会半个世纪以来从未中止或放弃与中共交谈,值得敬佩的是这份坚持、善意、诚恳以及永不言弃的精神。至于有否结果就视乎政治现实,不是凡好愿景都会成事。笔者没有资格挑战谈判团队的立场,只就对现况的了解及展望补充一些看法,不存在谁对谁错的争辩。汤枢机是受人尊敬又富慈心的牧者,相信他不会介意有更多人从更多角度看问题。
为作具体的决定,〈从文〉两恶取其轻原则当然好,但这原则有复杂性,就是各方对「恶」的认识可以有天渊之别。〈从文〉似乎把教会在中国的现况(恶劣),与中梵有主教任命安排协议后的局面(仍然恶劣)作比较时,是以现况的最坏面比较新局面的最乐观面。现况是零,甚至一切皆被剥夺,新局面总算有进账(教会有任命主教的最终权利),虽然未达致全面的自由,仍然可取。
〈从文〉最看重中梵能够达成主教任命的协议。教会的底线是保存「最终任命权」,可接受中共的推荐权(亦即提名权),亦默认中共提名权的条件是爱国。不错,教会正统性的本质保住了,但问题是实质任命权谁属?若本质的正统性流于文字,对教会又有什么用?
从香港的实际经验理解,人治下爱国的唯一标准,就是排对队,除了善于揣摩上头意思、唯唯诺诺外,还需挺身去与上头不喜欢的人对着干。就以今天香港四位特首参选人为例,达到这种被中共认可的爱国标准只有一人。
好了,提名权是什么?香港人不会不知中共的提名权等同钦点权。梵蒂冈的选择只有作橡皮图章,又或在个别个案中胶着,致令主教人选难产。这局面其实又与现况有什么分别?
笔者认为最值得考察的问题是教会间接确认爱国成为主教的条件之一。实质上获中共提名的人不一定爱国达致厚颜无耻的程度,但这常规化了的条件,会改变神职人员服务的生态,以及教友对主教的观感。
按目前的安排,中共安排祝圣的主教大多得到梵蒂冈默认。至于少数爱国爱上脑的神父或主教,教友不会接受他们的服务,而获得教廷默认的主教也需要面对自己的良心,在政治行为中不会过火。非法主教的命运,最终会形同宗教局的低级官员,处理一些行政安排,或被牵出接见外宾,甚或穿起主教袍参加国外的会议。
爱国常规化,造成的后果对教会的无形破坏力及气氛不何低估。
此外,〈从文〉认为中梵达成主教任命协议后,爱国会即失去自选自圣的权力,它的存在可以变成一个教会的民间组织,做其字面上名份的事。笔者认为,爱国会若变成教会的民间组织,就不会有主教或神父肯花时间与精力去办,党在做的事,为何需要教会重复?
但爱国会一定会继续,它必然由共干牵头,主教、神父及教友一是在压力下参加,一是被中共提供的权力及利益所诱,情况就与本港西环组织的团体无异。爱国会必然是国家主导,以免主教独立于国家。
〈从文〉认为中梵有了主教任命的协议后,地下主教不再需要存在,而教会会争取地下三十多位主教获得中共的承认,远景是地上地下走上制度、组织、感情上的共融。
独立于党中共必不允许
笔者认为中共承认地下主教的身份不必然与协议有关,地下主教若要得到政府承认,加入爱国会就成了,毋须有中梵协议。若有中梵协议,而政府仍然控制教会的话,地下主教也不会归附地上。所以,关键问题在于中共对教会的操纵,操纵存在,地下主教及神父就存在。我们该视地下教会为现况的祝福,给予教友更大随良心的可能性。再说,主教的意义,不在于政府承认,不在于行使职权的方便程度,而在于忠诚及见证。近年有在北京及罗马都很吃得开的人,一直宣传地下教会存在造成教会分裂,这种指摘并不公道。
中共控制天主教会,并不是单一的事,与防范乜独勿独无关,在中国没有真正的「非政府组织」(NGO),亦即没有独立于党或政府干预的组织被允许存在。即使有协议,中共亦必定掌握实质的主教任命权。若建交成事,中共也不会允许教廷大使成为教会的最高领导人,因为独立于党的组织一被确认,并且实质如此,中共就不再是中共了!它会继续发展教会体制外的爱国会,以及全国天主教代表大会之类的实质权力中心。所谓「袋住先」在理念上是永久的。
与现况比较,哪一种「恶」为轻实在有争议性。〈从文〉不否认中共对地下教会不太刻薄,事实上,经过这么多年,发展出来的现况已达到一定程度上的相互默契与协调。前几位教宗都呼吁地上地下教会在精神上合一,邀请人作两者的桥梁,而过去的谈判团队经过多届的努力,亦与中共保有非正式的沟通渠道。
我还是要说,希望〈从文〉的乐观愿望成真,但即使达不成协议,福音之光仍会照耀中华大地。教会仍可以继续推动地上地下教会精神上的共融,继续与中共发展不成文的种种互利默契。
编按:作者是香港神父
陈满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