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亚社.香港讯】「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最近发布规定,要求网络短视频平台实行节目内容先审后播制度,不论节目的标题、弹幕等,均一律全要送审才可播放;而有关宗教方面,则不得违背国家宗教政策。
据中国官方《新华网》报道,「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于一月九日,在其官网上公布《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和《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
报道指,当中的《规范》规定,网络短视频平台上播出的所有短视频均应该经内容审核后方可播出,包括节目的标题、简介、弹幕、评论等内容;有关平台对注册账户上传节目,应当实行实名认证管理制度。
《规范》又规定,网络短视频平台应当建立「违法违规上传账户名单库」。一周内三次以上上传含有违法违规内容节目的UGC(个人注册账户上传节目的)账户,及上传重大违法内容节目的UGC账户,平台应当将其身份信息、头像、账户名称等信息纳入「违法违规上传账户名单库」。
报道指出,根据上传违法节目行为的严重性,列入「违法违规上传账户名单库」中的人员的禁播期,分别为一年、三年、永久三个档次。
对于短视频内容,报道指,《规范》明确提出,网络短视频平台应当履行版权保护责任,不得未经授权自行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剧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作品;不得转发UGC上传的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剧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作品片段;在未得到相关机构提供的版权证明的情况下,也不得转发相关机构上传的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剧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作品片段。
报道还指,《规范》同时规定网络短视频平台不得转发国家尚未批准播映的电影、电视剧、网络影视剧中的片段,以及已被国家明令禁止的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节目中的片段。
在技术管理方面,《规范》提出,网络短视频平台应当采用新技术手段,如用户画像、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确保落实账户实名制管理制度;而该些平台应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机制,采用技术手段对未成年人在线时间予以限制,设立未成年人家长监护系统,有效防止未成人沉迷短视频。
同时公布的《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列出廿一大项共一百条细节,主要针对网络播放的短视频节目,指其标题、名称、评论、弹幕、表情包、语言、表演、字幕、背景等,不得攻击中国政法制度、分裂国家、损害国家形象、泄露国家秘密、破坏社会稳定、破坏军政警及党人员的形象、有悖于社会道德规范,以及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等。
而有关宗教方面,强调短视频节目内容等,不得违背国家宗教政策;譬如,展示宗教极端主义和邪教组织及其主成员的活动,以及他们的「教义」与思想;不恰当比较不同宗派的优劣,从而有可能引发宗派间的矛盾和冲突;过度展示和宣扬宗教教义、教规和仪式;将宗教极端主义与合法宗教活动混为一谈;戏说和调侃宗教内容,以及各类恶意伤害民族宗教感情的言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