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阵子教会网路上最热门的话题应该无出“强拆十字架”之右者了,以浙江省为代表的强拆十字架活动揭开了新时代的教难之幕,天主教堂与基督教堂顶上的十字架成了某些人的眼中钉肉中刺,大批大批的十字架从教堂顶端被拆了下来,最具讽刺味道的是,浙江省温州龙湾区滨海街道宁村的基督教堂还挂着二零一一年十二月由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颁发的“浙江省创建和谐教堂活动达标场所”牌子,居然在二零一五年七月廿二日被破墙而入,十字架被强拆了下来。
面对这样的行为,我已经懒得对执政者说什么了,基督宗教不苟同暴力,和流氓强盗讲理又毫无裨益,我们能作的只是效法十字架上的基督,像一只被牵去待宰的羔羊一般在屠夫的刀下没有挣扎,祈祷与反省是我们唯一的武器。
在与浙江省接壤的福建省宁德市境内最近则发生了另外一起强抢教堂的闹剧。与浙江强拆十字架相同的是,决策者都是政府,执行时都有员警压阵;不同的是,强拆使用的棋子是雇来的民工,而抢教堂使用的棋子则是来自该地区未获教廷认可的非法主教及其权下的神父。
三都澳天主教堂是位于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三都镇的一座西班牙式风格天主教堂,由西班牙多明我会的神父建于一九三二年,是闽东教区历史上的第一座主教座堂。这二三十年来,该教堂一直由闽东教区地下教会建设管理,教区投入大量资金与人力对该老教堂进行维修建设,地上的非法主教对此教堂已觊觎多年,现在机会来了,当地政府计划开发三都岛的经济与旅游资源,如此重要的地区,教堂居然由地下教会管理服务,这在面子上很是过不去,于是政府强行驱逐了本堂神父,把教堂交给那位地上主教,这主教派了两位年轻神父去任本堂,如此一来,当地教友肯定不乐意了。于是沆瀣一气者动用了各种人力资源进行游说工作,包括闽北教区的教区长也回乡加入了说客行列,在政权的强行干预之下,他们成功地从地下教会手中抢到了这座教堂,面对教友的不满与质问,新任本堂回答:“我们也没有办法,是政府要我们来的。”好一句“我们也没有办法”!以这种方式进驻教堂与传福音能扯得上半毛关系吗?光彩吗?靠政权迫害地下教会,迫害自己的神职弟兄,作为神职人员的道德操守哪里去了?这些人让我联想起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的韩祺、董超与薛霸以及前东德卫兵英格.亨里奇来。
韩褀是古装剧《铡美案》中附马陈世美的家丁,属虚构的戏曲人物。秦香莲携子上京寻夫,但因贪图富贵已身为附马的陈世美却不肯相认,为免后患反派家丁韩祺深夜追杀妻小。
董超、薛霸是《水浒传》中的小说人物,在衙门当差,是朝廷公人,经常负责押解囚犯,干着类似今天的武警工作,也算是公务员吧!
把这两组人物进行相对比,我们会发现他们有共同点也有不同点。相同的是,韩褀和董、薛二人都是奉命行事,与案中当事人本身并无私仇私怨;不同的是,当韩祺从秦香莲口中得知事情真委之后,明白他奉命所追杀的母子三人是无辜可怜之人,而主人下达的是一道残忍的、伤天害理的昧良心命令之后,他自觉自己陷于忠义两难全的极端矛盾境地,在那个封建时代里,主人的旨意就是法律,更何况这主人是当朝附马爷呢?或许,韩褀可以无奈地对秦香莲说:“对不起!我知道你们母子是无辜的,我也不想杀害你们,但附马爷的命令难违,我只是奉命行事,请你们不要怪我,请上路吧,一路走好!”然后杀了人回去覆命。但韩祺却没这么作,他是一个视“义”高于生命之人,他不忍下手,但是,不杀,有违主人之意,算是不忠;杀,有违天道,实为不义,在此忠义两难之下,无奈选择自尽以求义,其身份不过是附马府一家丁,但其志却足以感天动地,名垂千古。
与韩祺的求义不同的是,董、薛二人是纯粹的奴才型人物,只知奉命行事,而不顾道义。在小说中,他们俩先后负责过押解林冲和卢俊义,拿百滚沸汤逼人洗脚,次日再让穿新草鞋打燎泡,然后再拿水火棍打人,尽行虐待使阴招是他们俩的拿手好戏。第一次奉高俅之命且收了人家银子,在野猪林准备对林冲下手时,险些命丧鲁智深的禅杖之下,亏得林冲求情,才幸免一死;但他们贼心不死,第二次又收了李固银子,故伎重演,在林子里企图加害卢俊义之时,死于燕青的飞驽之下,正应了那句话:多行不义必自毙!
如果说韩祺是在错误法律之下仍心存良知,尊重正义不忍伤害善良的“非法”的执法者之代名词的话,那么,董超、薛霸则是打着法律的幌子,为了个人利益,不顾良知对实则无辜的囚犯大搞附加动作的下三滥小人的代名词了,丢了身家性命,实在情理之中!
一九九二年二月,卫兵亨里奇因开枪射杀了攀爬柏林墙企图逃向自由的青年格夫洛伊而在统一后的柏林法庭上受审。这个士兵的辩护律师称,这些士兵是执行命令的人,他们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利。不过这样的辩护最终没有得到法官的认可。因为类似的辩护,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纽伦堡审判法西斯战犯时,已有先例。当时各国政府的立场不约而同:不道德的行为不能借口他们是奉政府的命令干出来的而求得宽恕。任何人都不能以服从命令为借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伦理界线。
柏林法庭最终的判决是:判处开枪射杀格夫洛伊的卫兵英格.亨里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释。法官这样对被告解释他的判决:“东德的法律要你杀人,可是你明明知道这些唾弃暴政而逃亡的人是无辜的,明知他无辜而杀他,就是有罪。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这个东西。当法律和良知冲突的时候,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个放诸四海皆准的原则;你应该早在决定做围墙卫兵之前就知道,即使东德国法也不能抵触那最高的良知原则。”这“最高的良知”(或正义)就是法理学上“超越实在法的法”,而违反正义的立法就是“实在法的非法”。依这种“法”去执法,也是犯罪。
“亨里奇案”作为“最高良知准则”的案例早已广为传扬。“抬高一厘米”,是人类面对恶政时不忘良知的自救,这一厘米是见证人类良知的一厘米。
只可惜在我们的国度里,这种教育未被普及,唯利是图、不择手段取代了“抬高一厘米”的价值观,连天主教会的某些神职人员也未能幸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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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蓝天鸽哨,中国大陆一位神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