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亚社.首尔讯】韩国主教团及维护生命的活跃人士猛烈抨击国家的司法部门,指责它无视法律,对堕胎问题视而不见。
主教团维护生命活动主席李圣孝主教七月十八日说,最近法庭将从事逾四百宗非法堕胎手术的四名被告判处缓刑,无法反映其罪行的严重性。
他说,大田高等法院六月廿六日的裁决,使国家堕胎法例的阻吓作用失去了效力。
南韩法律祇容许当母亲健康受威胁时,或是被强暴、乱伦或严重遗传病的情况下才可进行人工流产。所有在怀孕廿四周后的人工流产手术均属违法。施行堕胎者将面对最高两年的有期徒刑。
然而,教会人士指出,堕胎在南韩很普遍。
大田高等法院裁定:“虽然法例禁止堕胎以保护胎儿,我们不能轻视妇女的自决权。”因此法官认为,法院不能对被告判处重刑。
然而教会认为,法律就是法律,必须要坚持。
本身是水原教区辅理主教的李主教说,南韩教会很是担忧。司法当局无视法律而造成错误判决。他说:“法院应维护自身的权力,正确地执行法律,保护未出生的生命。”
韩国维护生命医生协会主席车熙济十八日也指责,法庭无视了法例的基本精神是保护人类生命。
他表示:“法庭因为需要保障妇女的自决权,决定不能惩罚堕胎行为,牺牲了未出生婴孩的权益,亦因此无视了刑事罪行。”
他续说:“这是严重的错误,将影响整个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