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美社讯)教廷九月九日公布教宗方济各的新手谕,修改有关翻译弥撒经书及礼书的规定,由主教团负责核准(approve)和出版译文,教廷负责认可。
手谕《大原则》(Magnum Principium)改变了教会法典838条中的其中两项,即教廷日后会「确认」(recognize)而非「审查」(review)主教团所提交的译文;主教团体不是受命准备和出版译文,而是核准和出版译文。
手谕就梵二的「大原则」指出,众人应在祈祷中理解礼仪内容,因此教宗要求主教准备和核准礼文翻译本。手谕提到,地方教会与教廷礼仪及圣事部在翻译拉丁文礼文到本地语文的过程中,间中或互有张力。
教宗没有推翻既有规范和过往文件中的原则,他同意应鼓励各方翻译,但既有的「一般准则」应予继续遵循,以确保内容「完整而准确,忠于原文,特别是翻译每本礼仪书的重要部份」。
与此同时,教宗亦示意允许开放一些翻译空间,在「动态对等」翻译原则上着眼于忠实呈现内容,多于逐个字翻译又或只求完全保持原文的语法。
教廷角色 由审查改为确认
教宗指相关修改将于本年十月一日生效,只适用于天主教拉丁礼教会。他没有要求立即更改目前沿用的礼文译本。
此外,教宗促请教廷礼仪及圣事部更新其规则,并帮助各地主教团履行责任,以促进拉丁礼教会的礼仪生活。
教宗指出,以往教廷负起较大的监察角色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弥撒及其他礼仪在教会生活中至关重要。
他说,教会所关心的是罗马礼仪在实质上保持统一,当教会并非普遍使用拉丁文举行礼仪,信徒要明白到地方语言本身可以成为礼仪语言。
教宗并指出,另一项需要加强的梵二训导,是进一步加强承认地区主教团与教廷合作过程中的权利与责任。
教廷礼仪及圣事部秘书长罗切总主教(A. Roche)据新规定指出,教廷一般基于信赖主教团而去确认译文,并「相信文本尊重拉丁文原文,忠于原文且行文协调」。
教廷公布手谕时,教宗正牧访哥伦比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