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蒂冈新闻网)教宗方济各以一道诏书批准了《天主教教理》第2267号关于死刑的新文本。这段新条文继承若望保禄二世在《生命的福音》中的训导,指出处死一个罪犯的生命作为对其罪行的处罚是不能接受的,因为这残害人的尊严。纵然犯了极严重罪行的人,也不能让他失去人格的尊严。
修改后的2267号内容如下:
“长久以来,合法当局在完成了合法程序后便诉诸死刑,这被认为是一种对某些罪行的严重性作出恰当的回应,是可接受的手段,即使方法极端,却使公益受到保护。
今天,人们越来越强烈地意识到,即使犯了极严重罪行的人也不该失去他的人性尊严。此外,已经出现一种对国家刑罚意识的新理解。总之,迄今已经发展出更有效的监禁系统,以保障公民受到应有的保护,但同时也不能断然拒绝给罪犯自新的机会。
因此,教会依照《福音》的教导,表明‘死刑是不能接受的,因为它残害人的不可侵犯性和尊严’,同时决心致力于在全世界废除死刑。”
2267号新文本的思想取自教宗方济各于2017年10月11日向出席圣座促进新福传委员会会议的人士发表的讲话。教宗方济各今年5月11日在接见圣座教义部部长拉达里亚(Luis F. Ladaria)枢机的机会上批准了上述文本,署名日期为2018年8月1日,圣亚丰索主教纪念日。
教宗方济各的这道诏书已透过《罗马观察报》公诸于世,同时还伴随拉达里亚枢机致全球主教的一封信函。枢机解释道:“《教理》第2267号的新文本表达出一种教义上真实可靠的发展,并不违背教会训导之前的有关教导。”
“事实上,这教导能够从国家当局保护公益的首要责任作出解释,说明在一种对刑罚具有不同了解的社会背景下,实施这种刑罚则更难确保罪犯不再重犯其罪行。”
拉达里亚枢机提到,教宗方济各去年10月在纪念圣若望保禄二世教宗签署《信仰宝库》宗座宪章及颁布《天主教教理》25周年活动的机会上,希望能重新提出关于死刑的训导,“好能更好地收集近些年来在这个问题上的教义发展”。
枢机最后写道,2267号的新文本“也希望透过一种与政治当局相互尊重的对话,构成一种坚决果断的推动力,以期促成一种能承认每个人生命尊严的思维逻辑,并能创造条件致使如今仍在实施死刑的司法体制得以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