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在加拿大魁北克省(Quebec)阿比提毕-特米斯卡敏圭(Abitibi-Témiscamingue)区的一座天主教教堂内,辛蒂(Cindy)和达维(David)按照教会的传统,举行了隆重的婚礼。然而,这次婚礼却因一个特殊的主持人而引来了国际媒体的广泛关注:一位叫皮埃热特-蒂佛尔德(Pierrette Thiffault)的修女为这对新人主持了婚礼,而不是按惯例由男性神父或执事来主持。
之所以会出现这一特例,原因是辛蒂和达维所在的堂区没有固定的本堂神父,但二人还是希望在教会内缔结婚约,于是,他们请长期在此服务的蒂佛尔德来主持婚礼。修女向当地主教征求意见后,主教又向教廷递交了许可修女来主持婚礼的申请,最终获得了教廷礼仪部的积极回应。需要说明的是,这一做法虽不多见,但也符合教会法典第1112条的规定:“在没有神父和执事的情况下,教区主教在预先获得主教团同意并得到教廷许可后,可以委任一位平信徒来主持婚礼。”修女虽然是发过三愿的献身者,但因为没有领受任何圣秩,所以也属于“平信徒”行列。需要补充说明的是,自1984年以来,蒂佛尔德就在当地教会为人付洗,而这一般情况下,也是属于神父和执事的职权范围。
看到修女为这对新人主持婚礼的“特例”,我不由地感到喜忧参半。喜的是,不论是修女本人、当地主教,还是教廷,都以教友的牧灵需要为重,因地制宜地为这次特殊的婚礼开了绿灯,没有以“前所未有”而推辞或拒绝。忧的是,由于全球独身男性神职人员的短缺,越来越多的地方,尤其是一些偏远地区的教会团体,得不到应有的牧灵和福传的关怀与服务,但目前教会却没有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来应对这些窘迫。
可以想象,如果当地仍然有男性神职人员,包括独身的神父和已婚的终身执事,这次蒂佛尔德修女为上述对新人主持婚礼的“特例”也许不会出现,但出于形势所迫,我们现在看到了这一“特例”。这至少说明,类似这样的“特例”在天主教会内不是不能有,而是实际情形是否已经逼到了这份上,如果已经别无更好选择,再有什么“特例”也不会让人大惊小怪了。如现在已经存在的由基督新教已婚牧师转为天主教神父的现象就是例子。不过,问题还在于,在许多情况下,教会团体和个人为了遵照依循传统的模式和规定,宁愿让福传和牧灵工作的质量大打折扣,也不愿意诉诸更有效的“特例”。放下其它现象不提,过去多年来,由于缺乏合格的独身男性神职人员,不少地方不得不要么降低选拔神职圣召的标准来应急,要么干脆听之任之、得过且过。但不论采取的是哪种方式,最终受损的是教会自身和需要牧灵服务的芸芸众生,怎能不让人忧虑?
上述蒂佛尔德修女让我又想到了“置之死地而后生”和“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这几句中国古语。今天,当我们面对教会内外所面对的一系列挑战、困难和乏力时,我们需要的不是坐以待毙的无奈心态,而是如何寻找行之有效的方法来积极应对的信心和勇气。在这方面,蒂佛尔德修女和当地的主教,以及教廷有关部门给我们开了个好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