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法治被破坏了」!
历史上最残酷的暴政都是这样开始而成功的。
「不公义的法官」这词似乎也常挂在耶稣口边。(路18:1-8)
左手毒打争取人权者,右手派的糖也是有毒的,不要上他们的当,以所谓民生来镇压民权是「养猪政策」。
想起三件事值得供大家知道:
A.多年前,在人大常委第一次释法后,《南华早报》专评法律事项的一位记者在他的专栏写了一篇文章,赞本港法庭回归后仍能捍卫司法独立。
本人不以为然,在同份报纸上驳斥了他(见《南华早报》2002年6月25日)。我说最高法庭在那第一次释法后就已向中央投降了。那释法根本不是释法,是修改了法律。程序上也违反了基本法。基本法祇同意法官在判案时有疑问,才可请示中央,那次的释法却是政府输了官司而向中央要求释法。我说最高法院的法官那时该全体辞职。
事后我在公共场面遇到李国能大法官,他对我非常友善,我欣赏他胸怀大方(不介意我公开批评了他)。事后从「维基解密」(WikiLeak)知道原来最高法官们曾考虑过全体请辞,后来为「顾全大局」才放弃那想法。司法的沉沦早已开始了。
B.司法沉沦的另一个例子就是天主教教区对所谓「校本条例」的诉讼。高等法院和终审法院的判词都荒谬之至。高等法院的判词是「原审庭错了,但你们也不得直」,也就是提出了新的理据为政府辩护,开始一桩新的官司。
还好我们还能上诉终审法院,应付这新的官司。想不到终审法院的判词又是「高等法院错了,但你们也不得直」,又提出了新的理据为政府辩护,开始一桩新的官司,但我们已没有机会再应付这新的官司了。
我没有机会问李法官,他是否为了避免处理「校本条例」而提早退休。
包致金法官惯常是不怕政府而维护公道的,他也坐在终审法官中,他只对我们说:「不要坚持了,向前看吧!」由李柱铭大律师穿针引线我请包法官吃饭,他知道我的目的是「审问他」,他很聪明地在我陈词前他就说“I plead guilty.”我不得不还是请了他吃那顿饭,但我坚持:他的认罪不是笑话。
C.曾有一位朋友给我看过他有一张名单列出了多位「为政府打赢官司而升了法官的律师」,多位「判政府赢了官司而升级的法官」,我竟不记得他是谁,请他看了我这博文后联络我。那名单值得给大家看看,难道都是巧合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