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廷与中国政府签署任命主教的临时协议,教会内外对协议的内容评价不一。有乐观者认为纵使这份协议还不完美的,但始终开启了对话的大门,亦承认了教宗拥有最终的任命权;但有担忧者如笔者,眼看中国政府迫害教会的手段愈趋激烈,并没有因着对话和签署协议而稍为缓下来,再加上中国对香港种种的承诺,如一国两制、双普选,中英联合声明都是「讲完就算」,都令人忧虑中国教会是否能借协议而获享真正的宗教自由。
大规模的强拆十字架运动自二○一四年在浙江省雷厉风行,已曼延至江西、河南、陕西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河南省政府打击宗教发展更愈见厉害,除了省内各地基督教堂十字架遭强拆,天主教安阳教区辛村教堂也难逃厄运,当局更威逼主教及神父响应教堂内的福传印刷品由何处复印,要求他们清除堂内的福传数据,甚至以不发放「农村养老补贴」来胁迫农村老人退教,还有公务员与教师,以至他们的家属也是被迫退教的一群。
另外,新《宗教事务条例》自今年二月一日实施后,不获政府认可的宗教聚会场所遭到取缔。政府更同时严禁未成年人信教,要求多个省市的宗教场所贴出禁止他们入内的警告牌,河南及天津多个教区已不可举办夏令营,当局阻止未成年人接受信仰培育便见一斑。
中国政府现在更准备立法,规管网上发布与宗教相关的信息,今年九月,国家宗教事务局正式发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下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对「互联网宗教信息」作出明确定义,即基本上涵盖了不同的网络平台,以及将所有与宗教有关的内容也纳入管控范围。过去,中国宗教团体及信徒,不论是否具备官方认可的法律地位,均有开设宗教网站。而宗教信徒也可借不同途径,将有关宗教的信息转发及分享,借此福传。对此,《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只有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或者非法人组织」方能提出申请(第七条)。所谓「依法设立」,即指官方认可的「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第九条)同时,「境外组织或个人及其在境内成立的组织不得在境内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第六条)这将会为「地下」教会团体的福传带来极大影响。
还有失踪多年、长期遭受软禁或被自杀的神长,包括:苏志民主教、师恩祥主教、刘红更神父、崔泰主教及蔚和平神父都提醒我们,中国教会仍在受苦,仍未获享真正宗教自由。以上种种事例,都让我们忧心,让我们在这十月玫瑰圣母月,祈求圣母为我们转祷,使中国教会能早日实践完整的信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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