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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日君枢机:谈教会原则和中国教会系列

时间:2016-12-14  来源:香港天主教正义和平委员会  作者:陈日君枢机 点击:

问题(一):
中梵如果能达成协议,不好吗?可能这样能帮助大陆教会正常化,为何需要担心?
有人说,我们也需要踏出第一步,才能帮助中国教会慢慢改变。

陈日君枢机:首先,我们肯定同意:没有对话就没有结论。没有结论、没有协议,就不能解决问题。这是我们应该认同的。

不过,关键是要达成一个好的协议,使天主教会在中国真正能正常化,能真正按天主教的本质运作,这才是一个好的协议。

现在要令中国政府明白,这些目标完全不会伤害国家。相反,天主教是一股健康力量帮助推进公益。

问题在于,现时情况下,政府会接受和我们签这样的协议吗?

国内仍是一个专制的政府。党给多少自由,就有多少自由,这等于没有自由。如果没有公民自由,也不会有宗教自由。

如果一个协议,不真正承认宗教自由,怎算是一个好的协议?怎说是双嬴?

共产党政府的宗教政策,一直至今都没有基本的改变。政府要完全控制宗教。从最近的发言、最新提出的宗教事务条例新版本,都明显强调要抓得更紧。有些大规模的行动,例如拆十字架,都证明中国没有宗教自由。

天主教的地上团体,已全被政府控制。政府用“一会一团”名义,在控制、在赤裸裸“办教”。

他们现在和梵谛冈谈判,目的是要梵谛冈承认现在这个不正常的状态,变成正常,甚至可能强迫地下教友都要参加这个已不是真正的天主教,是一个中国天主教,不属于天主公教。这样的协议,怎能接受呢?

当然,我们不会梦想一步登天。我们可以接受一个不完美的协议。但要小心,不完美不等于坏。
我们不能接受坏的东西。教会不能白纸黑字去认可一个违反教义、违反教律的协议。不能暂时把教宗的权交给无神的政府。不能要教友暂时生存在一个客观上已是裂教的团体内。因这些是坏事,坏事是不能做的。所以,可以不完美,但不可以邪恶。

如果要选择,我们肯定不可以选择一个邪恶的协议。如果签不到协议,大家谦虚地承认谈判不成功等到有新的条件,大家再见面。

在签不成协议下,我们教会怎样做?继续忍受。
忍受不公义的事,不是罪过。有时政府也会做一些妥协,因他们也不想有太多问题。如果教会内的主教神父团结,政府都未必能完全强迫他们做政府要的事。在这情况下,教会可照自己的教理、规矩去做事。求天主给他们力量,去付出应该付出的代价。

被迫容忍不义,是可以;参与去做不义的事,是不可以。

可以暂时“袋”住一个不完美的协议,但签署一个邪恶的协议,是不可以。
所以,我们谈判时,不能说我们一定要有结论,因这不是我们一方可决定的,要对方也有诚意,知道我们有底线,知道不能迫我们否认自己的本质。可惜他们现在看不到,希望有一天可看到。

 

问题(二):
能否让政府去选主教?

陈日君枢机:当然,我们首先要肯定在天主教的组织中,主教的职位是不可或缺的,因为他们是继承耶稣所选的宗徒去领导教会。

主教是一个教区的核心,他的责任要维护信仰的纯正,要妥善安排施行圣事。同时,要负责教会的人事和资源。

而且,全世界主教们团结一致在教宗的领导下,他们都关心全球整个天主公教会。
要负起这个责任,当然需要适当的人选,一个称职的人。

在二千年教会的历史中,在圣神领导下,教会已很清晰明白伯多禄的首席权很重要。全世界的天主教都已摆脱了俗世政权的干扰,教宗能自由地任命主教。
国际法律也承认所有宗教都有权选择自己的领袖。

现在,我们问能否让政府去选主教呢?
我们说:怎可能!尤其是一个无神的政权,哪有资格为教会选主教!

主教是教会的仆人、是牧者、是信徒的父亲,不可能做政府的奴隶,完全听政府的话。这样,变成瞎子在带路,或骗子在带路

所以,自选自圣,即是自己选主教、自己祝圣主教,是不能接受的。其实,一个跨国界的机构,就算财团,也有权任命自己的经理。没理由一个宗教团体不能任命自己的领袖。

当然,我们承认在政府和教会之间,可能还有很多历史留下来的误会。
可能一时之间,政府很难完全接受教会有这样权利。
可以接受教会作出某些妥协,让政府对主教的人选有机会给予意见,甚至表示反对,可以否决。但他否决后,都是教会去再提名。最主要是真正的任命权,在教宗手中。

 

 

问题(三)
什么是絶罚?教廷为何要绝罚一些中国大陆的主教?

绝罚,就是当教会有些成员严重犯规,严重破坏团体的基本结构,教会不承认他是成员,取消他的资格。这叫做绝罚。

我们现在关心的是国内官方教会的情形。发生什么事呢?

国内屡次有非法祝圣主教。非法祝圣,就是某些神职人员,没有教宗的准许,就领受主教的祝圣。都有一些主教去祝圣他。

主教职在教会是很重要,教会法典都有很严厉的惩罚,去防御这样的事发生。如果有人自选自圣,祝圣者和被祝圣者都被“自科”絶罚,即是不需要法庭宣判,就自动被絶罚。当然,这样的事是很严重的事。但为保护一个团体,不能不这样做。就如人的身体,如果有肢体是危害整个身体,有时也要割掉它,因最重要是救回整体。

很多次发生了自选自圣主教后,虽然法典说“自科”絶罚,但教会有些法律专家说,未必时时有绝罚,因有些犯事的人不是完全自主,他在很严重的威胁下,做了这样的事。这也是一个合理的解释。

有些做了这样非法祝圣的行为,过了一些时候后,他向教廷解释他的困境,表示自己有诚心服务教会。有时教会也会合法,即是承认他的主教职位。

但很可惜,这些事(合法化的案件)发生多了后,很多非法主教被合法化,有些人开始想:先非法祝圣了,迟早会被合法化。
这是教会难容的事。所以,几件非法祝圣的事发生后,教廷就很清晰表示绝罚,因根本在接受非法祝圣主教前,已有机会和教廷接触。教廷清晰要他们不要接受,而且这些人不是在很严重的威胁下。他们只是为了私利,很希望当主教。所以教会被迫宣告絶罚。

看来绝罚生了效,那几次绝罚后,非法祝圣暂停了很长一段时间。所以,我们要了解教会为何紧张主教祝圣的事,以及教会也很开放,可以考虑非法的,甚至已绝罚的,都能够宽免他们。

 

 

问题(四):
有许多自选自圣的非法主教后来被“合法化”了,是怎么一回事?

陈日君枢机:非法祝圣是犯了事,但犯了事,不等于绝望,他可以忏悔,天主会宽恕他。

但这件事,不只是他个人的事,也影响团体。他也需要向教会忏悔,得到教会的宽恕。教会如果看到他有诚意,可以宽赦他,不论他只是非法或甚至已被绝罚,都可以宽赦。

但宽赦和合法化,是两回事。宽赦,是宽赦罪过。合法化是甚至肯定他有资格任主教。当然,这是很重要的事,所以也需要很多其他考虑。

中国政策开始开放后,许多主教联络教廷。那些以前非法祝圣的主教说:教宗,我们那时是被迫的,又联络不到你,我们现在很有诚意为教会服务,请你合法我。

当时,圣座已有办法作出调查,尤其是征询地下、或当地、或附近合法的主教,知道有没有条件可承认他们。如果看到他真有诚意,那时有很多主教被圣座合法了。

究竟有什么因素要考虑?有很多,例如:这位主教的人品。就算他可能不是最佳的选择,但都算是称职的人,教会也会接受;也证实他真是在压力或威胁下接受,那时又没办法联络教廷。所以,就合法、认同他:我认可你是这个教区的主教,为教会服务。当然,这些措施当时是很适合,很多主教及教友非常欣喜。

不过,教会也很谨慎处理,例如:如果这个非法主教的教区已有地下的合法主教。这被合法化的主教是辅理主教,地下主教才是正权主教。

当时进行得很好。政府当然知道这些和教廷的秘密联络,但那时政府也阻止不了,因主教的心是跟从教廷。所以,政府也没有惩罚那些请求罗马合法化的主教,只是继续不承认地下的主教。但在当时,这也是一个好的办法,解决了当时的僵局。

 

 

问题(五):是否也有非法主教得到免罪,但也被免职的,不给他们管理教区?

赦罪和完全合法化,是两回事。

一直到2000年,合法化进行得极好,但可惜后来愈来愈松懈。

2000年初,正当那天教宗在罗马祝圣12位主教,北京也组织了大规模的自选自圣主教,也是12位,明显是“对着干”。当然,不太成功,只有5位去接受祝圣,甚至修院的修生也“杯葛”,不赴典礼。

可惜事后教廷相当轻易地合法化了5位非法主教中的4位。后来,有其他非法主教大胆地用主教的神权,祝圣主教、神父、执事,很离谱,可惜圣座没有立即斥责他们。

教宗本笃说,我们不能接受爱国会。但事实上,当时圣座认可很多非法主教时,没有同时要求他们脱离爱国会。所以,那些人都大胆,以为做非法主教可以大胆地,时时叫“我们独立自办教会”的口号。

渐渐地,教宗本笃也说,在如此松懈的情形下,有些“投机分子”入了地上教会的领导层,他们根本站在政府那边。

到最后,有些在祝圣前,教廷也多次劝阻他们,他们不听从。其实,政府也没有很大压力威迫他们做主教,但他们坚持接受祝圣。据说,有些生活不检点,违反了神职独身制度,甚至受到绝罚。

这些非法主教,有些可能根本不会认罪,他们以为政府会帮他们出面,要求教廷认可他们。就算他们自己申请,教廷也不会这么容易将他们合法化。怎可以承认他们做教区的主教?要教友听这样的人的命令,这对教友很不公道。任何组织也不会提拔犯过严重规矩的人,去担任机构内的领导人。

事实上,后来在有人申请时,教廷赦免了他们的罪过,但没有认同他们的职份。

现在,听说教廷在考虑如何处理八位非法主教,这个问题相当复杂。

 

 

问题(六):爱国会也是一个团体,有团体互相照应,不是好事吗?为何不能加入爱国会?

爱国会,名义上说是这样一个团体。他们说是教友自愿组织,为促进教会和政府之间的良好关系。但事实上不是。事实上,爱国会是专制政府控制教会的工具。对天主教来说,是这样。对其他宗教来说,也是这样。

所以爱国会的权力来自政府,凌驾在主教之上。甚么人、甚么地方、甚么活动属于合法或不合法,完全由它决定。

它的章程清楚说:教会要“独立自办”。教宗本笃十六世在2007年(给中国教会)的信说,爱国会的目标和我们教会的性质,不能调和,和天主教信仰不能调和。因为它彻底推翻教宗和主教的职权。

事实上,地上教会完全由爱国会领导。所有主教、神父、教友没有自由,一定应该参加。四年前(2012年),(上海教区)马达钦主教在被祝圣时,他说放弃爱国会的任务,因此被软禁,不让他执行(主教)职务。

在个别教会内,如果一个主教忠于教宗,教区神父又多又团结,这个主教尚能所谓阳奉阴违,挂着爱国会的名,但坚持教会的本质。甚至有极少、极少的教区,能不设爱国会。但在全国层面,已经有一个这么多年巩固下来的制度,使个别主教根本绝对没有任何可能去采取行动。

有人说,教宗在地上教会内,任命很多主教,又没有要他们退出爱国会,这不是矛盾吗?

其实不是。因为教宗(本笃十六世)在信内清楚说,他们应该“作出一些符合他们身份的行动”,即是说教宗期望他们在爱国会内去改革,甚至取消爱国会的存在,使国内的地上教会成为真正的天主公教会,一定不能接受爱国会。

 

 

问题(七):大陆讲的民主办教,是怎么一回事?

陈日君枢机:国内根本没有民主,他们要专制地控制一切,因此国内没有宗教自由。
他们所讲的民主办教,是一个假象。

他们说天主教由“一会一团”民主管理。其实,爱国会是政府的工具,凌驾主教之上。他们管理教会,尤其是教会的财产。

主教团有名无实。当然,所有地上主教都是所谓的主教团的成员,但他们一点实权也没有。“一会一团”常一起开会。这些会议由政府召开,由政府官员主持。
有相为证,大家可看到。宗教局局长王作安很威风地主持会议。
爱国会主席和主教团团长,坐在那里,低头听他发命令。

国内又说,推行民主选举主教。大家知道,国内的选举完全由政府操纵。
大家也听过笑话说:有人说我们政府很棒,选举结果翌日已知。有人说:不是!当日已知。国内的选举结果,在选举之前已知。

在每个教区之上,官方教会最高权威是“全国天主教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参加者是全体主教,有神父、修女、教友代表。他们的主要任务是选出爱国会的主席、几位副主席、主教团团长、几位副团长。但这些选举是假的。一开始开会,那些将被选的人已坐在主席台上。

到现在,会议是由一位教友刘柏年先生主持。最后一次开会,刚宣布他退休,他是名誉主席。下次开会不知由谁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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