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ang Meixiu* (王美秀)中国社会科学院王美秀教授的意见。
由于有了这份临时协议, 教宗把 "独立" 教会的时代结束了。我们需要把爱国会看作是一个 "志愿" 机构, 参与不是强制性的。
北京 (亚洲新闻) - 9月22日中国政府外交部与圣座对外关系部就中国未来主教的提名和任命达成“临时协议”,是天主教会在当代中国经验中的一个历史性转折,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近70年历史的首次突破。
虽然因协议没有公布,读者皆不知详情,但大家可以想象,中梵对话历经四年,这个协议不可能不是双方彼此协商的一个双赢结果。
与20世纪80、90年代中国政府有关中梵关系的两个原则和立场相比,中国政府做出的原则性的改变是十分明显和不可忽略的。
可以相信,这个协议为中国政府与梵蒂冈在今后两、三年(韩德力语(Jeroom Heyndrickx),《法广电台新闻》)内保持对话,协商处理中国天主教会的相关问题打开了窗口,为中国国内天主教公开和非公开团体与罗马教宗合一共融以及他们彼此团结合一开辟了方向。
协议之后,经双方同意、教宗任命的主教,被祝圣人和参与祝圣的主教,都是教会承认的合法主教,祝圣仪式上宣读的必定是来自罗马教宗亲手签名的任命状。由此可见,“独立自办”这个陈年旧瓶,将要装入新酒。这个微妙变化,无论如何是个方向性的大变化。
国内的主教们与宗教局和其他部门的官员们,至少在未来两、三年,再也不必为非法祝圣或非法共祭操心、尴尬了。
独立自办教会
就教会内部而言,是在若望保禄二世和本笃十六世向中国政府发出对话请求、向中国教会发出合一共融呼吁的基础上,又向前迈出一大步。这一事件受到许多媒体和教会人士的关注、分析、褒贬,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本文就协议后中国天主教会出现的微妙变化谈两点看法。
第一点: 中国天主教会“一会一团”主张的“独立自办”原则有了微妙明显的变化,由过去不承认教宗有任命中国主教权利的独立自办,转变为承认教宗拥有任命中国主教的最终权利的“独立自办”。以往许多中国主教候选人在祝圣前虽然已经私下获得教宗委任,但在祝圣仪式上,不仅不被允许公开宣布任命状,而且祝圣仪式前小范围内向教区神父宣读任命状也要竭力争取方能实现。
协议之后,经双方同意、教宗任命的主教,被祝圣人和参与祝圣的主教,都是教会承认的合法主教,祝圣仪式上宣读的必定是来自罗马教宗亲手签名的任命状。由此可见,“独立自办”这个陈年旧瓶,将要装入新酒。这个微妙变化,无论如何是个方向性的大变化。
国内的主教们与宗教局和其他部门的官员们,至少在未来两、三年,再也不必为非法祝圣或非法共祭操心、尴尬了。
过去的独立自办、自选自圣是剥夺教宗任命主教权利的非法事件。今后是中国教区神职人员、修女和教徒代表选举,教宗任命后,中国主教自己举办祝圣仪式的过程。
当然,过去和今后,中国各级政府的参与都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爱国会: 自愿加入
第二点,关于天主教爱国会问题。根据国家级、省市自治区一级和市县级的爱国会章程,天主教爱国会是由“天主教神长教友自愿结成的爱国爱教的群众团体。”
这一条款的关键词是“自愿结成”和“群众团体”。“群众团体”的意思是,爱国会不是教会。“自愿结成”意味着,自愿参加、不勉强。
由此出发,既然爱国会不是教会,中国大陆的神职人员参加与否,梵蒂冈不予置评是可以理解的。
有海外媒体报道,指“地下主教”若要得到政府认可,必须同意参加爱国会。
现在的问题是,既然爱国会章程规定,该会是天主教神职人员和教友自愿结成的群众团体,那么参加与否就应该是个人的自愿选择。因此是否参加爱国会就应该与政府管理部门是否认可“地下神职人员”没有必然联系。
协议之后,经双方同意、教宗任命的主教,被祝圣人和参与祝圣的主教,都是教会承认的合法主教,祝圣仪式上宣读的必定是来自罗马教宗亲手签名的任命状。由此可见,“独立自办”这个陈年旧瓶,将要装入新酒。这个微妙变化,无论如何是个方向性的大变化。
从全球天主教会的角度和中国天主教爱国会章程看,各级爱国会可被视作天主教会自身的外围团体,可以服务于教会,但不可领导和决定教会内部事务,让爱国会的角色回归其章程的约束,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总之,中梵协议是个好的开端,只有中国政府、梵蒂冈和中国天主教会三方,互相尊重,相向而行,才能继续前行,为解决困扰已久的“地下主教”问题、主教团地位问题、教区数量统一问题和主教述职问题,等等,找到适当的途径。
* 王美秀教授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基督教研究室工作、中国天主教会观察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