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常在花园道圣若瑟堂祈祷。(资料图片)
【天亚社.香港讯】香港前特首曾荫权因公职人员失当罪成,被判监二十个月。法官指案件严重,但已因其对香港贡献而减刑。
法官陈庆伟二月廿二日判刑时指,本案的严重性在于七十二岁的被告曾荫权时任特首,而该身分应该向香港市民及中央政府负责任,因此他必须是廉洁奉公及尽忠职守。
陈庆伟又说,在其法官生涯中,从未见过从如此高位堕落的人。
法官二十日听取了四十多位曾荫权家属、同事和其他社会知名人士的求情后,陈庆伟承认,考虑到这位天主教徒过往四十多年的公职生涯对香港有所贡献,在合适量刑起点三十个月,扣减十个月刑期。
有份撰写求情信的香港教区荣休主教陈日君枢机对天亚社说:「我写信给法庭说,曾荫权是靠自己的努力得到今天的成就。他是一时疏忽,希望法官从轻发落。」
曾荫权二十日还押候判后不久感到呼吸困难,需由救护车送往急症室。在曾氏任内批评过其施政的陈枢机刚从美国回来,随即于廿一日前往伊利莎伯医院羁留所探望他。
陈枢机说,曾荫权说自己有哮喘,而「我探望他时仍咳嗽得很厉害。我当时建议为他(在那里)开弥撒,但他说要得到当局批准」。八十五岁的枢机仍然坚持每月两次探望囚犯。
曾荫权被判刑后,其妻曾鲍笑薇对传媒表示将会提出上诉。她说:「对今日的裁判,家人感到非常失望和伤心。」
至于此案第一项控罪「行政长官收受利益罪」,因陪审团十七日仍未能够得到结论而被法官解散。律政司已申请重审,并暂定在今年九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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